八八災,東縣霧台鄉有三分之二居民因為部落不安全,都被安置山下,等待進住永久屋,不過23日一天豪雨卻還是有數百位居民甚至遊客受困災區,更有一人失蹤至今尚未尋獲,明天鋒面又要抵達,屏東縣政府今天宣布未來如果雨量達30毫米,霧台就只能撤出不得進入。
怪手來回把路基填實,被洪水沖毀的伊拉便道,下午終於恢復通行,受困了五天的霧台鄉民,趕緊驅車下山。
23號一天豪雨,讓脆弱的霧台山區道路再度柔腸寸斷,在霧台、大武、阿禮等部落,都有居民受困,甚至還有遊客在鋒面抵達前一天到阿禮露營,被空勤總隊用直昇機救出,屏東縣政府認為,災區的防災避險作為在這回完全失效。
縣長下令,如果雨量超過30毫米,霧台就要進行管制,不過鋒面又要來,霧台鄉除了被列為安全部落的霧台村和神山部落,已經先進行全面撤離。
包括入山的管制哨都嚴陣以待,只要氣象局預估會降雨,霧台鄉就禁止進入。屏東縣政府表示,未來三年山區地質都會很脆弱,已經規劃在永久屋附近設置農場,讓居民有土地工作,希望近三年的雨季,霧台鄉民都不用再冒險回山上務農。
記者 王介村 孟昭權 屏東報導
評論:
台灣山區地質在經過長年的人為破壞與自然災害之下,已變得越加脆弱,一遇豪雨,便可能釀成巨災。而每次風災過後,最為敏感的話題莫過於「遷村」與否。對於災民來說,被迫遷離的是在心理上有依存感的「故鄉」,同時也是他們賴以維生的經濟來源。於是,遷村成為一個複雜的問題。對政府來說,為顧及民眾生命安全,貫徹遷村是必須伸張的公權力;對災民來說,遷村等於斷絕他們的生路,既失去居住空間、亦失去經濟收入來源。
遷村與否,根據「災害防救法」規定,是中央的職權與責任,若民眾不願意,中央政府必須公權力介入並強力督導。[1]但深入探究民眾不願遷村的原因,是否應制定相關配套措施,給予民眾不管是在經濟上的實質補助,抑或是就業輔助,而非一味強力執行遷村。
在這則新聞中的最後,提到屏東縣政府對於災區的相關規畫,無非是個良好實例,以往霧台鄉民為求生存,不顧遷村法令冒險上山務農,為顧及民眾生命安全,屏東縣政府在永久屋附近設置農場,以提供民眾工作。期待後續能有更為完善的就業輔導,在實際面上解決「遷村」的問題與爭議,而不是為求公權力伸張,卻治標不治本,無法解決問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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